拆迁补偿诉讼中第三人的作用 我是旧房共有人之一,旧房在我不知情情况下,被我的侄子(他是另一共有人),签了拆迁协议,并办了安置房(期房)的选房手续.为了避免安置房建成后争议房的登记过户,如将开发商列为第三人,我能以开发商的合作单位——拆迁办,未经我的许可拆了房子,造成财产纷争为理由,要求第三方停止办理房产登记吗?
2011-08-04 10:07 mewbj(北京)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年08月04日 10时11分
是可以的,可以去房产局办理异议备案。建议先协商,协商不成可起诉至法院。需要帮助可联系律师。
2 李同红律师 2011-08-04 10:16
您好,可以的。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
3 孙新律师 2011-08-04 10:19
可行,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
4 赵江涛律师 2011-08-04 10:28
可以起诉解决
5 徐卫东律师 2011-08-04 14:13
可以这样做
6 赵亮律师 2011-08-05 10:02
可以办理。
7 孙新律师 2011-08-06 13:49
可以的,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