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约定是:出卖人在商品房交房后365天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 合同约定是:出卖人在商品房交房后365天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按以下处理:(小区整体验收合格后90天办理,如未按约定时间办理,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款1%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约定有效吗?办证期限是,交房一年内还是验收合格后90天,有点乱,求指点!
2015-12-19 14:09 ask201……(黑龙江-黑河)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5-12-19 14:13
这是要结合具体情况来处理的
2 高志博律师 电话:18686729300 2015-12-19 15:19
你好,建议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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