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 我和丈夫于婚后三年购得一处房产,当时办理房产证时因婆家强烈要求登记在我老公一人名下,所以我当时在房管所签过一份放弃登记权的证明;买此处房产时我们向婆家借了三十万块钱,也给婆家人写了借条,现在我老公私自出售了此处房产,而且婆家人还向我追还当时买房的借款。请问我现在应该怎么办?如果我向法院提出离婚,我是否能要求老公归还我婚内购得房产的房款?如果他不归还我是否要承担当初买房时的欠款?
2011-08-04 13:12 云淡风清灬(四川)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2011-08-04 13:20
放弃登记权的内容,如果是放弃所有的权利,该房产属于你老公的个人财产,那么你老公出售该房产就是有效的,但因购买该房产向婆家借的钱,应当由你老公个人偿还。
如果放弃登记权的内容不明确,只是放弃登记,该房产从取得的时间认定,还应当属于你们的共同财产,你老公单方处分就是无效的,可先诉讼确认他转让房产无效,在离婚是,还可分割该房产,欠款也应由你们共同偿还。这种情况,还应当考虑房产增值,可在离婚诉讼中申请房产价值评估。
如果放弃登记权的内容不明确,只是放弃登记,该房产从取得的时间认定,还应当属于你们的共同财产,你老公单方处分就是无效的,可先诉讼确认他转让房产无效,在离婚是,还可分割该房产,欠款也应由你们共同偿还。这种情况,还应当考虑房产增值,可在离婚诉讼中申请房产价值评估。
2 110网律师 2011-08-04 15:38
欠款应由你们共同偿还。房产问题可来电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