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一个法律上的问题?想投诉一个女公安人员! 本人刚进公安局工作几天,我有两天晚上大概10点左右,给这个女的公务员发短信发了大约10条(两天晚上加起来10条),里面的内容很文明,主要讲的是大城市的发展情况以及大学生活的情况。
但这个女的公务员,在没有任何提示的情况下,第二天早上直接到办公室骂我,丢了我面子,然后偷偷的给局里面的领导打报告说是骚扰。我直接被局里面的领导开除。
现在出来都没工作好几个月了。
提示:我跟她很熟!!是同事又是同学!
这个在法律上算是犯什么罪?如果犯罪是第几条?我应该如何投诉?
但这个女的公务员,在没有任何提示的情况下,第二天早上直接到办公室骂我,丢了我面子,然后偷偷的给局里面的领导打报告说是骚扰。我直接被局里面的领导开除。
现在出来都没工作好几个月了。
提示:我跟她很熟!!是同事又是同学!
这个在法律上算是犯什么罪?如果犯罪是第几条?我应该如何投诉?
2011-08-03 10:18 344676……(广东-深圳)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1-08-03 10:19
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可够成诽谤罪。
2 张勇律师 2011-08-03 10:49
1,你没有犯罪,若开除你,你可以与上级讲明。
3 孙新律师 2011-08-03 22:23
无可奈何,希望你多从自身找原因。
4 2011-08-04 17:38
不属于犯罪,关键在于你是否构成严格意义上的骚扰,还有,即使构成骚扰,单位是否有权开除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