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抵押担保法律咨询
我可以不用承担担保责任了吗?
我可以不用承担担保责任了吗? 2007年朋友甲向债权人私人借款20万元,债权人指名要求我和乙为担保人(一般担保),2008年甲生意失败,明显无能力偿还此款.债权人未经过我的同意,找到担保人乙同意只要乙归还5万元,以后该债务就与其无关了。现在事情已经过去3年了,债权人还有权利要求我承担担保义务吗?如果甲现在已经外出,联系不上,债权人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我一个人吗?听说债权人未经担保人同意放弃一个担保人的义务,就必须放弃其他担保人的担保义务,有这个规定吗?我的情况是否可以参照这个规定。
2011-08-03 08:46 飘羿(广西-北海)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8-03 13:56
1、现在事情已经过三年,那就是已过诉讼时效,你可以不用承担担保义务。
2、如果其去法院起诉你,你可以诉讼时效已过来对抗;
3、放弃一个担保人的义务,不等于放弃其他担保人的义务,只是债权人不能再向你追偿放弃的那个担保人需承担的那部分担保。
担保比较负责,还是建议电话咨询或面谈。
2 陈晓云律师  2011-08-03 19:48
有这个规定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