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工厂这样做合法吗? 我在2011年5月进入某厂工作。未与该厂签订任何劳动合同。在2011年7月时,因家里发生急事,需要回家处理。所以向该厂提出辞职要求,在经的老板同意后,并按照老板说的把7月干完后才正式离职。离职后,该厂却拒绝马上支付我工资,让我在8月底或者9月初去领取。还要扣除我300元的学徒费。该厂这样做合法吗?我能否要求该厂立即支付我工资2900元,如果该厂拒绝后。能否去法院申请支付令,让其强制执行????
2011-08-02 23:15 a33290……(江苏-镇江)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1-08-03 08:00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双倍工资、补交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