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证还未拿到,可否更改户主姓名?另外若不能更改,夫妻离异是否要进行财产分割? 此房产为动迁安置房,原拆迁房是属于父亲的,08年拆迁时拆迁款只有我和女儿的,(与前妻在97年时已经离婚)而现任妻子没有份额拿到拆迁款。之后购买现在的动迁安置房,规定产权人只能有我和女儿,不能又除此之外的人。我本想只写女儿的名字,但是当时女儿在部队服兵役无法出来签字,所以我合同上是我的名字。今天交房,产权证要半年后拿,请问能不能改成我女儿的名字?若是不能改,今后若是和妻子离婚,此套房产是否要进行房产分割?
2011-08-02 18:20 echo_z……(上海-闸北区)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李军律师 电话:18917186208 2011年08月02日 22时26分
拿到产证后,可以更改为你女儿的名字;
不改的话,关键看此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不是的话,你妻子无权提出分割要求。
不改的话,关键看此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不是的话,你妻子无权提出分割要求。
2 袁文祥律师 2011-08-02 21:23
不能改也不能分!需要帮助找本律师,详情可来电咨询,律师为你提供专业的帮助和维权!
3 陈晓云律师 2011-08-02 23:54
直接联系房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