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婚姻存续期买房,离婚了没有进行财产分割, 我和丈夫是再婚,2004年丈夫离婚时,在财产分割中他前妻未对2003年贷款买的房子进行分割,当时购房时他前妻没有资助他一分钱,他与今年5月份还清全部贷款,不过他在房产受益人中填写了他前妻的名字,请问,如果现在要出售这套房子,那必须要征得他前妻的签字吗?还有房款所得是否还要给他前妻一半
2011-07-14 15:45 757712……(青海)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1-07-14 15:54
您丈夫自离婚之日直至今年5月份的全部购房支出属于您和您丈夫的共同投资。
2 陈晓云律师 2011-07-14 15:58
属于他们共同财产,需要他前妻同意
3 李同红律师 2011-07-14 17:33
属于共同财产,要一起同意
4 超级账号5律师 2011-07-15 11:48
必须有前妻的签字,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可以分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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