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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电路没有各级漏电保护装置致人受伤,供电企业有多大责任?
农村电路没有各级漏电保护装置致人受伤,供电企业有多大责任? 2011年7月27日下午,农民李某去责任田除草,被落在地上的电线电伤,此电线是同村村民从村头通向看护河堤住房的线路,总长800多米,表在村头表箱中,线路中间有多根水泥电线杆,是供电部门专业人员安装,由于电线严重老化,包皮线皮层脱落并落在地上,线路又没有漏电保护装置才发生此事故。
2011-08-02 11:29 i85853……(山东-聊城)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任远律师  2011-08-02 11:31
因为供电部门未尽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财产和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 110网律师  2011-08-02 11:31
可以要求线路所有者及管理者承担赔偿责任。
3 宋建海律师  2011-08-02 11:32
按电器产权划分责任
4 潘月华律师  2011-08-02 11:47
由供电部门负赔偿责任
5 110网律师  2011-08-02 13:32
由电路的产权部门及维护部门承担责任。
6 陈晓云律师  2011-08-02 22:07
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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