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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接持股中外合资公司的股东权利
间接持股中外合资公司的股东权利 A和B成立了股权各50%的内资有限公司M,M公司再和一外国自然人组成合资公司L, M公司占50%, 外国自然人占50%。 请问A在L公司中间接持有的25%股份,能否受到法律保护? 在L公司能否行使到正常的25%的表决,分红,剩余财产分配,增资优先购买等权利?
2011-08-01 00:05 andrew……(浙江-杭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吴健弘律师  电话:13588839313  2011-08-01 06:01
如何行使股东权力,要根据公司章程而定。
2 高永峰律师  2011-08-01 09:25
A认识上有误区,不存在间接股东的概念。M公司和L公司是两个不同的法人,不能因为A在M公司的权利自然推定你在L公司的权利。公司的股东以在股东名册登记备案的为准,在L公司股东名册上只体现M为股东,只有M有股东的权利义务,A在L公司的利益主张不能绕过M公司来行使,也只能在M内部形成决议,以M的名义行使在L公司股东权益。
3 110网律师  2011-08-02 08:44
你好,不能;
4 李同红律师  2011-08-04 21:09
要根据公司章程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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