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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同欺诈案追讨赔偿
关于合同欺诈案追讨赔偿 你好!我来自广东省中山市,广州有家公司利用合同诈骗钱财,汇钱的户口是在中山市居住的河南省人,我知道他的全名、银行账户和居住地,请问可以用“不当得利”的罪名要求他返还3万元吗?本人已在广州报警,但是越秀区公安局经济侦查大队根本不入手查案,在我提供足够证据的情况下,公安人员竟然拒绝找犯罪嫌疑人查明事实,请问我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吗?
2011-07-31 01:27 935032……(广东-中山)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年08月01日 09时26分
在警方不立案的情况下,可以起诉,建议电话或当面咨询律师,由律师提供专业法律意见或解决方案。
2 张进云律师  电话:13723654828  2011-07-31 08:01
“不当得利”是你加的罪名。
3 李同红律师  2011-07-31 11:53
可以起诉
4 杨艳国律师  2011-08-01 16:32
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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