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辞职信中,没列明公司存在违法的情形,还可以追讨赔偿吗? 在辞职信中,我只是以婚后上班路途远,下班太晚,工作时间太长,为理由辞职。但是公司在日常中,规定我们每个员工都要提前十五分钟打卡(有电脑记录和仪容检查表记录好打卡时间,有员工签名及经理签名),而且我手上有分店管理流程,里面载有11:45AM(分店早会),我们星期一到五的上班时间是12AM~9PM,而且还载有早会的具体流程,请问我能要求公司支付这部分超时工作的加班工资吗?我的证据充分吗?
2011-07-30 22:33 fiona1……(广东-广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7-30 23:58
看你们和他是如果规定工作时间的。原则上在法定工作时段外,都是可以申请加班工资的。
2 陈贤良律师 2011-07-31 20:49
可以要求支付加班费,具体咨询电话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