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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纠纷问题?
经济纠纷问题? 一个朋友向别人借了4000元钱,是2009年7月11日借的,当时打了借条,借条上注明了2009年8月11日还款,利息为30%,现朋友没有还款,别人向法院起诉了,以诈骗罪起诉的,请问:  1、借条是否合法,可否认定为无效合同?  2、朋友可否反诉别人高利贷?  3、怎么样才可以对朋友最有利?
2009-08-21 13:32 shiyan……(江苏-宿迁)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9-08-21 14:13
1、民间借贷利率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超过的部分不保护。
2、上一回答也回答了第二个问题
3、先协商,不行诉之法律
2 孙新律师  2009-08-21 16:31
借条合法有效,但超出龟甲规定的利息部分法院不会支持。
3 110网律师  2009-08-22 17:11
1合同有效,但民事诉讼中不会以诈骗罪起诉的。2,可以不承认这么高的利率。3请律师处理对你朋友最有利。
4   2009-08-24 20:46
您好!建议带好相关材料到苏州市人民路1102号(苏州市公安局对面)江苏谐达律师事务所找孙律师面谈,孙律师电话:13914031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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