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能要回房子和经济补偿吗 我和前妻结婚三年,有一女儿,在女儿六个月协议离婚,女儿有前妻抚养,房子归女儿所有,有前妻代管,我每月给600元生活费,现在已经离婚9年,我发现女儿不是我亲生的,是我们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前妻外遇与别人的孩子,现在前妻已经和那孩子的亲生父亲结婚,我现在该怎么办
2011-07-30 11:49 129469……(山东-泰安)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梁会朝律师 2011-07-30 11:53
据你所述,情况属实的话,你可以要求重新分割房产和经济补偿。详细咨询可以来电话或者到律师事务所面谈。
2 110网律师 2011-07-30 12:05
可以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及要求返还女儿生活费。
3 110网律师 2011-07-30 13:04
可以起诉要求重新分割房产,返还抚养费。
4 110网律师 2011-07-30 14:43
可以要求重新分割房产,并要求女方退还孩子抚养费。也可以要求精神损害抚慰金。可以委托律师办理。《泰山律师网》首席律师王文珂解答!
5 李同红律师 2011-07-30 18:25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要回
6 110网律师 2011-07-30 18:57
你好,如果你女儿确实不是你亲生的,你的确有充足的证据可以证明,那么你对她的抚养费可以要求其退还,房子也可以要求返还。
因为那么并不存在血缘关系,你没有权利抚养她,她也没有照顾你的义务,所以对于你的付出能够返还的应当返还。
因为那么并不存在血缘关系,你没有权利抚养她,她也没有照顾你的义务,所以对于你的付出能够返还的应当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