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必须得吃哑巴亏? B公司和我们家有长期的业务联系,今年5月,C公司有6000余元需要打到B的账户上,而B不方便,就打到咱家账户上了,以后的几天,爸爸又分别让工人从B拿了两次2000元,这三次总数是10000,B与爸爸协商以加工费抵债!B要求爸爸去写收条,妈妈去得,妈妈头脑比较简单,没想这么多,就直接打了一个总条:收加工费10000元。现在一对账,B公司声称,我们分次拿了6000,2000,2000.最后又拿了10000元现金,总共是20000元···
2009-08-21 10:29 woshiy……(湖南-岳阳)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9-08-23 12:11
你好,这种情况属于重大误解打的条,可以协商重新更改。
2 2009-08-24 10:53
建议就具体情况想你所在地律师详细咨询。
湖南怀天律师事务所0745-2712212韩喜斌律师1378751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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