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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家国企派遣工,连续8跟派遣公司签订合同为这家国企工作,新劳动法规定派遣用工不能超过用工总数百分
我是一家国企派遣工,连续8跟派遣公司签订合同为这家国企工作,新劳动法规定派遣用工不能超过用工总数百分 我是一家国企派遣工,连续8跟派遣公司签订合同为这家国企工作,新劳动法规定派遣用工不能超过用工总数百分之十,我们公司劳务派遣员工严重超过这个数,固公司会象征性转正一部分人员,剩余人员改成和外包公司签合同。8年来我们一直和公司正式工在员工补助上有很大差异。职工收入是我们的两倍,我们上的是三险,职工是五险。如果我们和外包公司签了合同是不是就彻底跟这家公司没了劳务关系。能否拒签?新劳动法规定超过6哥月的劳务派遣关系就可以要求跟公司签订正式合同。我。我这种情况能否拒绝跟外包公司签合同?并要求公司对我们补偿。补偿标准是多少?
2015-12-11 01:19 大海(河北-唐山)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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