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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快递员,在十一月十四号派送的一件物品已签收,但在十二月五号客户说没收到
我是快递员,在十一月十四号派送的一件物品已签收,但在十二月五号客户说没收到 我是快递员,在十一月十四号派送的一件物品已签收,但在十二月五号客户说没收到,长时间下去他们找我理赔,我需要法律来维护自己,我现在该怎么办?
2015-12-10 14:29 ask201……(河南-郑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5-12-10 14:34
这是可以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
2 110网律师  2015-12-10 14:45
要看具体的签收地址和姓名,如果与运单不符,快递公司要说明理由,无理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3 110网律师  2015-12-10 14:46
你好:有签收单证明即可;双方好好协商,可能存在误会。
4 张书正律师  2015-12-10 15:28
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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