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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有没有经济补偿
这样有没有经济补偿 我在东莞一家公司工作六年,现在公司以跟其他公司合作为由,将我外派驻点半年。因为驻点公司的生活环境比原公司差的很多。所以我有些不愿意去。于是跟公司管理层拒绝。但管理层告知我逾期不前往新公司上班的话就按照矿工处理。请问公司的这种做法合不合理?我能不能要求跟公司解除劳动合约?另外关于经济补偿的问题该怎么算?
2011-07-28 18:46 清风等待(广东-东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张  静律师  2011-07-28 18:54
公司的做法也不能说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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