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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多人过失的法律问题
一个多人过失的法律问题 林业稽查没有设点权,但其在晚间违法设点,并拦下一辆卡车,这卡车没有示宽灯。在处理司机的时候,车就停在路边。一个醉酒驾车者撞到这个没示宽灯的车上,死了。
问:
1.怎么分配责任?
2.将死者替换成正常人,又怎么判?
3.将死者换成未满18周岁,夜间出来飙车的人,又怎么判?
2009-08-20 12:34 yualon……(云南-德宏)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9-08-20 16:30
根据交警队事故认定。
2 110网律师  2009-08-21 11:08
林业稽查有赔偿责任,可以全部让他赔。
3 110网律师  2009-08-21 12:15
从你陈述的情况看是都有责任,但具体的责任划分以交警部门认定的为准;如果死者为正常,则应该无责任;未满18周岁同样要承担责任.
4   2009-08-21 16:03
1、林业部门无权设卡,其有一定过错;
2、本案存在两个法律关系,一个是林业部门的行政行为,另一个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行为,问题有点复杂;
3、死者驾驶的如是机动车辆,因其属于醉酒驾车,具有一定过错,其本人应承担主要责任;
4、大卡车属于违章停车即没有设置警示标志,具有一定过错,应承担次要责任。
5、从死者角度出发,他有权追究林业部门和大车驾驶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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