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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责任
学校责任 我有一个小弟弟,在暑假期间报了补习班。在学习期间屡次遭到同班同学的殴打,还被打破头,现在在医院里,头上逢了六针!都这样了,学校里竟然还说自己一点责任都没有!我想问,这种情况学校有什么责任?应有什么赔偿?
2011-07-28 12:52 iTM278(山东-济南)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7-28 12:55
《侵权责任法》规定: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2 于柱律师  2011-07-28 14:29
打人者有责任,学校也有监管不严的责任,可以一起起诉。
3 陈晓云律师  2011-07-28 19:39
有责任,可起诉要求学校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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