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其他法律咨询
关于个人缴纳保险方面
关于个人缴纳保险方面 我是大连市庄河市王家岛一名医生,于2003年患有抑郁症,至今不能上班,这期间单位给我交纳了医疗保险和最低基本工资,因为单位效益和领导经常大换班的原因,其他一直没给我交,最近新上任的院长交20万元,签个合同才能保留公职,要不就属于自动离职,请问单位有权这么做吗?我都应该缴纳什么费用呢!
2011-07-27 16:02 rmm8528()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2011-07-27 16:06
没有权利这么做,属于违法的。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