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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违反不正当竞争法
是否违反不正当竞争法 您好,想咨询一下。
本人于上月离开原公司(已解除劳动合同并取得离职证明),离职后进入新公司并进行原公司相同的业务,并主动联系原公司客户(本人在原公司工作四年累积一定客户名单)推销业务,现原公司向本人发出一封警告信说我违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劳动合同法(本人与原公司没有签订保密协议)泄露商业秘密,要求我停止与客户接触,否则将向法院起诉。

请问我真的违反了不正当竞争法及劳动合同法了吗?这样属于泄露商业秘密吗??我不能从事原公司相同类型的业务及与原公司客户联系?
2011-07-27 14:54 694573……(广东-广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7-27 15:16
原公司没有与你签订保密协议,是公司的失误,你不存在法律风险
2 110网律师  2011-07-27 16:16
关于保密义务,对于一些特定的员工,是法定义务;对于一些普通员工是约定义务。本律师认为你还是存在风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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