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提出取消婚约 以同居过为由 只退还一半的彩礼,请问这有法律依据吗?谢谢! 经介绍我与女友订婚,当天彩礼是2万元,期间又给女方财物6000元。我们交往5个月因性格不合女方提出分手。女方现在外地有3个月了。
2011-07-27 13:37 耿超(河南)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7-27 14:18
可以要求全部返还彩礼和财务,如需帮助,可直接与本律师联系。
2 陈晓云律师 2011-07-27 14:24
未登记不构成婚姻关系,男方有权退彩礼
3 110网律师 2011-07-27 14:59
未登记不构成婚姻关系,男方有权要回彩礼
4 110网律师 2011-07-27 15:17
可以要求返还彩礼钱的,具体情况来电咨询。
5 李同红律师 2011-07-27 15:51
女方应当返还因没有登记
6 110网律师 2011-07-27 15:58
您好,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全部彩礼。
7 110网律师 2011-07-27 18:28
女方应该返还彩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