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订婚送了彩礼,男方毁婚,女方是否有权不退彩礼钱,有法律依据吗? 男方家提出结婚,送给女方一万块钱的彩礼,后来男方又提出退婚,依我们莱州的风俗,这钱是不应该给的,可是男方竟还厚颜无耻的索要,并进行恐吓、骚扰等手段,甚至带了五六个人到女方家中去索要。请各位网友给评论下,他这样做合理吗,女方不退彩礼钱,有法律依据吗?如果女方坚持不退,法院会偏向哪方?请各位法律界的网友帮忙参评!
2009-01-03 08:17 妈妈的宝贝(山东-烟台)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刘鹏燕律师 电话:13356882029 2009年01月03日 11时29分
1、如果男方要求女方退彩礼,首先男方应该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女方收到彩礼了。
2、如果男方有证据证明彩礼一事,男女双方又确实没有登记结婚,按照法律规定女方应当退还该彩礼。
2、如果男方有证据证明彩礼一事,男女双方又确实没有登记结婚,按照法律规定女方应当退还该彩礼。
2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9-01-03 10:31
根据法律规定,未结婚的,彩礼应当返还。
3 孙新律师 2009-01-03 09:51
没有结婚的应该退。
4 110网律师 2009-01-04 09:56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解除婚约的,应当返还彩礼。
5 110网律师 2009-01-04 12:41
不用退,南方毁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