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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拖欠不还
工资拖欠不还 老板和经理合股一起开房地产开发的公司,老板跑了,经理是法定代表人。他们拖欠了我们两个月工资,我们把经理告了。经理拿到法律的通知书时候,经理说他只占股份40%,其余的60%是老板儿子,而老板儿子只是挂名的股份,没有实际的参与运营。经理只愿意偿还40%工资给我们。那我们要怎么办?继续告还是拿40%的工资呢?
2015-12-07 20:53 依然的静(福建-泉州)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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