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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老人
赡养老人 我是家中老三,在北京工作,老妈73岁了,为人和善,在老家辽宁没有收入,父亲去世后老妈由两个哥哥轮流抚养(早些年家中老房拆迁分给两个哥哥了)。当时想在二哥家常住,可大嫂不给抚养费,只好轮流抚养。现在老妈身体不是很好,到大哥家生活很不顺心,每次轮到大哥家时老妈常会到其它亲属家串门居住,到冬天我也会接老妈来京居住。可随着老人身体情况大不如前(有哮喘、腿脚也不便),加上前不久与大嫂发生口角,现在老妈不想去大哥家了,可二哥因大嫂不给抚养费也不愿长留老人。有人说让老人起诉,请问是应起诉大哥家不给抚养费问题,还是将两个哥哥或我们三个儿子都起诉,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请给以指点,谢谢。
2011-07-26 10:44 cUp9679()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李同红律师  2011-07-26 10:47
可以都把他们列为共同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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