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人提的要求是否合理 我弟弟和同学于正月初六在一家酒吧玩,光线不怎么强,弟弟的同学被一穿红色衣服人袭击,弟弟同学认定是某一男子袭击,经弟弟同学和其他人商量,准备把那穿红色衣服人打一顿,已解决心中的不愉快,后把那人打了一顿,我弟弟同学还把那人用水果刀刺了两刀,后来就分分离开```再后来以为没有事情了,就个个都去外地打工。然而在不久,却发现身份证成了逃犯,然后我就叫他回来自首,然而受害者家属却要求我弟弟赔4万,先声名,我弟弟不是主犯,而且他只是把受害者踢了两下。还有他也算的上是自首。现在被关进看守所,当地的所长说要我家交押金1,2万。家人问什么时候可以放出来,所长称起码一个月左右。请问这样算合法吗`?受害者家人的要求合理吗?附加参与打架的人还有很多没有抓到。
2011-07-25 23:15 fangyu……(湖南-永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7-26 16:19
公安局立案后,看守所无权单独将人放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