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协议 离婚协议中写明房屋归女方所有,女方付给男方房屋折价款,分三次付清,第一次是在女方拿到房产证后的十个工作日内付给男方20万元。现在男方担心女方拿到证后不给钱,要求再签一个补充协议,要求在过户前就给钱,否则不配合办理过户。这种情况下女方该怎么办?谢谢
2011-07-25 16:48 mDY1103(广东-广州)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7-25 16:51
协商在过户前给一部分,过户后给一部分。
2 110网律师 2011-07-25 17:13
最好过户前后各给一部分,这样对你的权益更有保障。
3 110网律师 2011-07-25 17:17
因为你们已经签订离婚协议,对此也做了明确约定,所以你如果与对方就补充协议协商不成了,可以不予协商而继续履行原协议约定。协商是需要双方自愿的,如果你方不愿意,对方不配合的话可根据离婚协议的约定要求其履行相关义务。
4 110网律师 2011-07-25 19:45
是否同意由你决定
5 欧学文律师 2011-07-25 22:17
根据协议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