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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签了劳动合同,但是用人单位没有给我应有的那分合同书。我该怎么办?
我签了劳动合同,但是用人单位没有给我应有的那分合同书。我该怎么办? 我是2011 年 2 月 23 日进厂的,合同书是签了,但是用人单位到现在都还没有给我应有的那份合同书。20011年7月23日我在卫生间拿受机出来看时间,保安就拿起数码相机照了下来,以次来说我上班完手机,叫我签警告书,扣15天的 补贴,我没有签就叫我下班了,今天去 上班,他又叫我签,我 也没有签,他又叫我下班了,我想问一下,我 该怎么 样了维护我个人的权益
2011-07-25 12:57 谢少红(广东-中山)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胡爱军律师  2011-07-25 13:01
可以到劳动局监察部门举报
2 110网律师  2011-07-25 15:35
你好,如果工厂开除你的,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解决或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如不主张履行合同的,可主张依法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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