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收取员工押金 我是青岛海博出租车公司的员工,公司在和每个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同时还签订了承包合同,每人收取了2万元的押金和提前交纳一个月的租金3600元。公司还规定在休病假期间(住院除外)每人每天要向公司交纳40元的租金。请问合理吗?
2011-07-24 21:42 海博(山东-青岛)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陈宇律师 电话:13774573086 2011-07-24 21:59
劳动关系,以任何形式向员工收取押金都是非法的。
2 110网律师 2011-07-24 21:44
如果你是公司的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公司的做法不合法。
3 110网律师 2011-07-24 21:55
首先明确你和公司是劳动关系还是承揽关系,
如果是劳动关系,公司收取押金不合法。
如果是劳动关系,公司收取押金不合法。
4 110网律师 2011-07-24 22:08
依劳动合同法,公司是不能收取员工押金的。
5 武传清律师 2011-07-25 09:33
首先需要明确是劳动关系还是承揽关系,建议你致电或者当面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