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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签订合同,1年后公司的部门取消
没有签订合同,1年后公司的部门取消 2008年5月份招聘到,某公司(国企)的某部门上班,试用期3个月后公司给予转正,但是没有签订合同,至今工资照常发放,公司的这个部门将在今年年底取消,公司届时将会解聘此部门的员工,请问如果公司解聘员工的话,没有签订合同的员工将如何进行维权(上班一年半)?员工应该向总部所在地的仲裁机构,还是该部门所在地的劳动仲裁机构进行申诉(公司总部在陕西省XX市,此部门在安徽省XX县,自从上班实际工作地也是一直在安徽省XX县)?
2009-08-18 10:30 liuhui……(安徽-亳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9-08-18 10:44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2 110网律师  2009-08-18 13:41
在劳动合同履行地申请仲裁,也就是在安徽省XX县,未签劳动合同,双倍支付工资,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按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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