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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朋友是在08年12月份问我借的钱,借条上写的还款日期是09年的6月份
我的朋友是在08年12月份问我借的钱,借条上写的还款日期是09年的6月份 我的朋友是在08年12月份问我借的钱,借条上写的还款日期是09年的6月份,可现在他一直没有还我钱 我应该怎么般呢?我只有他给我写的一张借条没有其它证据了如果起诉我有胜利的把握吗?具我所知他现在好象坐牢了 我应该怎么办呢?起诉还有用吗?希望大家帮帮我
2009-08-18 09:49 liwu88……(上海-浦东新区)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9-08-18 10:29
1、借据是其本人签字且确实发生过借款关系,胜诉把握比较大;
2、可以起诉,到其户籍地或者经常居住地。
2 苏静律师  2009-08-18 11:39
对方如果有财产或在婚姻期间借的款项,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3 李军律师  2009-08-18 23:16
应当凭借条起诉。不能问其父母要。其父母同意还的话除外。
可委托律师处理,详情来电联系面谈。
4 110网律师  2009-08-19 12:21
可以诉讼.不可以向其亲属索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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