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婚姻房产纠纷的问题求助 婚后父母出资买房给我们夫妻居住,房证是我父亲的,买的二手房,办房证前与卖房一方的买卖协议是我签的。现在婚姻发生纠纷,男方以协议是我签的,婚后夫妻一方签定的属于二人共同为理由,强行说是我们二人买的房,要求分割房产,这成立吗?(当时的协议与卖房人打的收据现在被男方握在手里了)
2011-07-24 07:53 美人鱼11(山东)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年07月24日 08时18分
若如你所述 我认为这样分割是不成立的
第一 房费是你父母出的 (这需要证据)
第二 房产证是你父亲的名字
第三 协议是你签的 但是不足以证明就是你买的房子 你完全可以是此次 合同的代理人
第一 房费是你父母出的 (这需要证据)
第二 房产证是你父亲的名字
第三 协议是你签的 但是不足以证明就是你买的房子 你完全可以是此次 合同的代理人
2 孙新律师 2011-07-24 07:59
以房产登记的所有人为准
3 陈晓云律师 2011-07-24 08:36
以房产证为准,是你父母的房产,离婚时不分房。
4 李同红律师 2011-07-24 09:34
以房产登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