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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未缴纳社保
公司未缴纳社保 我于2010年9月1日签订合同进入公司,2011年4月1日从公司离职,然后我去查询未查到我缴纳社保的记录,公司之前从未发放过工资单,但是我有一张2010年10月份的电子工资单(是公司所有员工的,其中包括每个人的员工编号,员工银行账号等所有信息),上面显示公司缴纳889.80元,个人缴纳333.40元,我和公司联系要求返还或者劳动仲裁,公司处理结果是返还1667.00元,请问假如我要求现金补偿的话应该可以拿到多少?申请劳动仲裁的话会是什么处理结果?对公司有同步处罚吗?
2011-07-24 07:21 893276……(上海)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朱君秀律师  2011-07-24 07:31
答:1、以基本工资为参数,养老保险单位承担20%,;医疗保险单位承担6%,;失业保险单位承担2%,计算主张的数额;2、要求企业支付;3、劳动监察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2 陈晓云律师  2011-07-24 07:34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交、经济补偿。
3 倪振杨律师  2011-07-24 07:41
除了返还本人被扣的部分,还要支付企业应当承担的部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
4 代雨庭律师  2011-07-24 08:45
建议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交。可来电详细法律咨询。
5 李军律师  2011-07-24 15:56
你可以要求补缴。
6 张向锋律师  2011-07-24 16:24
应当对公司处罚。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给你补交。若需更详细回答,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向我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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