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警察有没有责任?我们应当得到哪些赔偿? 我弟弟2010年10月在江苏打工时,和另外两个人一起去偷摩托车.当天三人同时被晋江警察抓获,事后两三天,我弟弟就被他们打死.我弟弟死后,他们故意隐瞒事实真像,说我弟弟不是被他们抓后打死的,是当场开枪打死的。后来经过几翻谈判之后,他们强烈要求与我们私下解决,并给予40万元的适当补助。请问他们有没有责任?我们现在可以提起上诉吗?我们手里现在有和他们谈判时的相片、录音等。如果就按他们所说的是当场开枪打死,又是如何赔偿?谢谢您!
2011-07-23 12:29 hiryol(贵州-毕节)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唐羽生律师 2011-07-23 13:20
1、追究警察的刑事责任,2、要求国家赔偿,具体金额可以计算,同时还可以提起精神损害赔偿,具体的案件情况需要全面了解,方能给出准确的答复,建议你携带相关材料与律师面谈。如需帮助,可致电本律师面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