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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拆迁公房,关于继承权问题!
单位拆迁公房,关于继承权问题! 本人父亲属于企业单位的职工(本人和父亲同单位),母亲是属于合作企业的职工,53年的时候单位分给父亲一套住房。父亲在96年去世(无遗嘱),母亲因不是本单位的职工,单位就把这套住房转租给我本人,本人承担该住房的租金和水电气等费用(承租人为本人)。母亲在2005年去世(无遗嘱),现在今年单位拆迁该房,本人全额购买了该旧房的产权,在登记产权人的时候,我写的是我子女的姓名(单位同意),现已用此产权证明和拆迁单位签定合同(新房还未开建,旧房已被拆迁单位收走)。
本人有兄弟4人,现在他们说有该房的继承权,要求平分,请问各位律师朋友,他们有继承权吗?谢谢!
2011-07-22 16:20 cqfcj2……(重庆)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乔春长律师  2011-07-22 17:41
需要进一步确定房屋产权才能确定,建议带上所有材料与律师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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