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没有结婚证的婚姻关系内,产生的重大疾病医疗费用,分手时是否可以要求对方分担。 我因为照顾男友而劳累过度内分必失调,导致三次手术生理系统衰竭,在癌症治疗期间他提出分手,由于双重打击下我病情加重,连续一年月支医疗费用过万,3年内医疗费用已经耗尽所有家庭积蓄,过去他曾经提出由他承担费用由于对方母亲突然生病考虑到他家需要用钱我没有要,目前由于身体健康问题无法正常工作,需要静养,请问我是否可以要求他共担医疗费用?
2011-06-05 10:45 phiama……(上海)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6-05 10:55
难度较大。
2 高永峰律师 2011-06-05 11:47
没有婚姻关系的情况下,男方没有义务为女方分担医疗费用,特别是你们已经分手的情况下。
这就是为什么我们要提倡男女没有领结婚证不要生活在一起的原因,因为法律无法有效保障当事人的利益。
这就是为什么我们要提倡男女没有领结婚证不要生活在一起的原因,因为法律无法有效保障当事人的利益。
3 李军律师 2011-06-05 14:18
比较困难。
4 袁文祥律师 2011-06-05 20:38
没有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