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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黑龙江省一名基层工作人员,省里发布的关于我们的管理暂行办法县里不执行怎么办
我是黑龙江省一名基层工作人员,省里发布的关于我们的管理暂行办法县里不执行怎么办 我是一名基层劳动保障协理员,已经工作六年了,2014年1月省里发布了关于我们的管理办法,其中:第十一条 基层服务平台工作人员岗位补贴标准按省财政厅、省人社厅文件规定标准执行,同时建立基层服务平台工作人员岗位补贴增长机制。工作人员2年为一个服务期,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继续聘用的,晋升一个岗位补贴档次。从下一个服务期开始,每满一个服务期,每月增加30元。所需资金从当地匹配的就业资金列支。 
   第十二条 适当增加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工作人员和服务中心主任(站长)的岗位补贴。对取得国家四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的,每月分别增加50、100元;同时持有四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的,以高级证书为准。对街道(乡镇)服务中心、社区(行政村)服务站主任、站长,每月增加50元。所需资金从当地匹配的就业资金列支。 
但是直到现在快两年了,没有涨过一分钱,反而因为基础养老金的增加能到我们手里的钱更少了,我们应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该去找哪个部门,请帮帮我们吧,谢谢
2015-11-30 16:17 frider(黑龙江-绥化)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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