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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人轻伤,可以免于刑事处罚吗?
致人轻伤,可以免于刑事处罚吗? 三人打一个致人轻伤,事后逃跑,逮捕令后俩月归案,又取保候审,后检察院提起公诉到区法院至今两年多了,法院主张调节,现在打人者提出要求:赔偿可以,但要求免判。请问法院可以这么判吗?这合理合法吗?如不服又该到哪里反映呢?
2011-07-20 16:51 愚蒙(河北-邢台)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贾金勇律师  电话:18910398833  2011年07月20日 17时14分
如果已经起诉到法院,免刑的可能不大,不过如果能争取受害者谅解,争取缓刑应该没有问题。
2 110网律师  2011-07-20 17:16
我认为不合法。
3 孙新律师  2011-07-20 17:53
按法律规定:刑事责任是刑事责任,民事赔偿是民事赔偿,只是民事赔偿了,一般法院在量刑时可以酌情从轻处罚,但不能民事赔偿后就免除了刑事责任,这肯定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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