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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转制职工工作十年后离职能否得到以资产形式建立的职工保障金
国企转制职工工作十年后离职能否得到以资产形式建立的职工保障金 国企转制后,变成民营企业,工作10年,因科室承包后对承包人不满意,本人已提出合同到期要离开,能否得到以资产形式建立的职工保障基金(新企业并没有告知原企业职工的经济补偿以哪总种方式支付,可能是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的,仅有少部分人经起诉得到一部分钱)。现是否已超监管时限,我该以何种方式维权?此种情况到区劳动仲裁部门能解决吗?从没接触过此类事情,望帮忙解决,谢谢
2011-07-20 08:08 SeO7012()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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