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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有10个月一直没有给交社保,每周工作时间超过48小时,法定假日不给休,怎么办?
公司有10个月一直没有给交社保,每周工作时间超过48小时,法定假日不给休,怎么办? 我是2010年7月份大学毕业,5月20号提前入职一家公司,合同上写一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法定假日正常休息,办理五险一金,但入职以来,公司每周上班6天,每天工作时间超过8小时,而且不是正常的周六日休息。向公司要加班工资,公司说加班工资包含在基本工资里面了,不给支付。国庆长假,公司只放了4天假,也不给加班费。中秋节、端午节公司以行业的特殊性为由,都是安排的其他时间休息。从2010年5月20号入职以来,公司一直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缴纳社保,也没有支付任何补偿,一直拖到2011年6月份才办理了社保,问到以前没交代是否可以补偿,公司不给予答复。请问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11-07-18 19:34 chengr……(湖北-武汉)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徐涛律师  电话:15327446830  2011-07-18 23:52
提起仲裁,要求经济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 110网律师  2011-07-18 20:22
建议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3 110网律师  2011-07-18 21:36
可以要求合法经济赔偿。需要进一步详细咨询或帮助可以直接电话联系。
4 110网律师  2011-07-18 23:10
可以要求补缴社保 和经济补偿金  支付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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