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办理离婚该赔偿女方多少钱?
办理离婚该赔偿女方多少钱? 你好,律师:我同学是农村的,于09年办理结婚登记的,现在有个小孩两周岁不到,现在夫妻感情不合;09年结婚男方送给女方的彩礼是2万元,结婚时女方家有返送5万元在女方的名额帐户上,另加现金五千元左右,女方的五千元也用在了夫妻双方经商上面,09年底小孩出生时女方拿出2万元做为家庭费用,女方生小孩后一直在照顾小孩,没有工作,所有家庭费用都是男方出的,现在女方提出离婚,要求男方先还2.5万元再平分资产,请问这2.5万元是否合理?赔偿的话该赔多少?
2011-07-18 14:03 惠安百姓(福建-泉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7-18 14:21
房子是婚前财产不分割;婚后所得为夫妻共同财产应该平分;2.5万无需返还。
2 贾金勇律师  2011-07-18 14:52
不合理,没有过错不用赔偿,只需均分夫妻共同财产即可。
3 李同红律师  2011-07-18 15:38
婚后的财产平均分配
4 林民敬律师  2011-07-19 11:49
婚后财产,为共同财产,要是双方对财产没有约定。双方最好先好好协商下,要是能和好就没有离婚的必要的。协议离婚与起诉离婚是离婚的两种方式,如果你们想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中的内容很是关键,要是能对小孩、财产以及你们的债务问题等协商一致,就可处理离婚了。要是协议离婚不成,那就只能起诉离婚了,要是法院认为你们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法共同生活,已无和好的可能,一般就会判离了;如果一审判决不离,那么6个月后再起诉一般就会判决离婚了。同时,如果双方都要孩子,法院会根据谁抚养更利于孩子的成长来判决,没有得到抚养权的一方有探视权,也要履行抚养权,抚养费至少要给到孩子满十八岁;如果十八岁以后孩子还继续读书,则抚养费可给可不给。离婚案件建议委托专业律师来处理,以更好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