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刑事案件 尊敬的郑继红律师:我们这里发生了个案件,朋友委托我想咨询你,请你在百忙中,能给予解答!事情是这样的,A和B是夫妻关系(A为男方,B为女方),2010年2月离婚了,在这一年多时间里A和B也经常电话联系着,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始终没有复婚,在此期间B又结识了同单位的C,发展的比较快,2011年因为B和C的交往,A极其不满,到B的单位大闹一场,抢走了B的手机,踹坏了C的办公室。此事一出,C向公安机关报了案,在公安机关调查处理期间,B的单位对B和C做出了处理,勒令B限期调离,要C做出检查和上报组织部门处理并要求C自行向公安机关撤诉。对此行政处理和涉及的法律问题,我的朋友也不是很清楚,麻烦你给予解答一下,以便我的朋友做出相应的应对!
2011-07-17 10:51 遵法模范(甘肃-酒泉)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7-17 10:57
“要C做出检查和上报组织部门处理并要求C自行向公安机关撤诉”这种处理没有依据,因为公安机关还没有定性,谁是谁非,应该等待公安机关处理后,再做决定才是明智的。如果c是受害人,那组织的处理岂不是在处理受害人、打击好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