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尊敬的石律师:我们这里发生了个案件,朋友委托我想咨询你,请你在百忙中,能给予解答!事情是这样的,A和B是夫妻关系(A为男方,B为女方),2010年2月离婚了,在这一年多时间里A和B也经常电话联系着,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始终没有复婚,在此期间B又结识了同单位的C,发展的比较快,2011年因为B和C的交往,A极其不满,到B的单位大闹一场,抢走了B的手机,踹坏了C的办公室。此事一出,B的单位对B和C做出了处理,勒令B限期调离,要C做出检查和上报组织部门处理。对此行政处理和涉及的法律问题,我的朋友也不是很清楚,麻烦你给予解答一下,以便我的朋友做出相应的应对!
2011-07-17 10:35 遵法模范(甘肃-酒泉)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1-07-17 11:11
B为此可要求A赔偿,协商不成起诉处理
2 110网律师 2011-07-17 10:38
这是内部的行政处理,通过纪检监察部门处理为妥。
3 110网律师 2011-07-17 10:42
属于行政内部处理,可以通过申诉途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