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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订金纠纷
婚姻订金纠纷 我想咨询一下,我们家给我哥订了门亲事,订金是女方提出来的(数额约4万),但我哥一直也不同意,订金能否归还。女方是外地的,其舅舅在本地,两人接触时间并不长,是女方提出需缴纳订金,两人方可在一起,其后,女方住入我家,我们已理相待,并未亏待,因我哥一直不同意,故两人并没发生实质关系。后期女方以我方不同意为由,不想返还订金(订金有汇款条为证据)。近期家人带我哥去精神病院检查,发现他患有精神分裂症,请问如果将女方告入法庭,我们的胜算能有多大
2011-07-16 21:06 美晴(天津)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1-07-16 22:30
彩礼可以要求返还。
2 110网律师  2011-07-16 21:12
可以要求拿回定金,即彩礼。
3 王颙斐律师  2011-07-16 21:17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他们仅仅是定亲,没有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同时没有实质性的发生关系。所以是可以退回定金的。
4 孙新律师  2011-07-17 07:57
可以要回彩礼
5 孙新律师  2011-07-17 08:19
直接诉至法院要求彩礼返还,可以得到支持。
6 齐志龙律师  2011-07-17 10:22
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
7 孙新律师  2011-07-17 10:35
有权要求返还彩礼
8 孙新律师  2011-07-17 10:58
订金当返还
9 孙新律师  2011-07-17 11:46
女方应返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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