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子算不算以欺诈手段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 本人合同是今年5月31日到期,5月17日跟公司续签合同,当时合同上没有填写工资金额,因为之前签合同一直都是没有填写金额的,公司收回合同后一直等到7月14日才发还给我,发回来发现工资金额上面被填上金额了,而且远低于实际工资,这种情况算不算以欺诈手段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
2011-07-15 10:46 behrma……(广东)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7-15 10:58
1、我觉得算不上欺诈,你可以要求单位更改工资金额。
2、如果单位不同意,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3、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根据你的工龄计算,一年工龄补一个月工资。(如果08年1月1日之前入职,之前的工龄不算。)
2、如果单位不同意,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3、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根据你的工龄计算,一年工龄补一个月工资。(如果08年1月1日之前入职,之前的工龄不算。)
2 110网律师 2011-07-15 10:54
我认为算以欺诈手段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
3 110网律师 2011-07-15 10:59
如能证明是双方签约后公司私自添加,可以算是欺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