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关于房地产收楼的问题
关于房地产收楼的问题 因某开发商收楼的期限内并未出示齐收楼所需证明,本人已拒收楼并按合同发函,请问如在回复期内(30日),开发商再次通知收楼并已具备收楼的条件,本人是否可先签注收楼书并保留追究违约金的权利?2、如再次收楼仍未达标,本人是否可直接发律师函并进入诉讼程序?二次收楼是否应有律师在场?谢谢
2011-07-15 09:24 carol3……(广东-广州)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欧学文律师  电话:13560219053  2011年07月15日 23时41分
可以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2 孙新律师  2011-07-15 09:28
您的想法完全可行。
3 110网律师  2011-07-15 10:29
可以。二次收楼未达标可以起诉对方承担法律责任。
4 110网律师  2011-07-15 10:35
二次收楼未达标可以起诉对方承担法律责任。
5 110网律师  2011-07-15 11:10
如果具备收楼条件再收。期间的违约金可要求赔偿。收楼不一定要律师在场。
6 杨艳国律师  2011-07-15 15:30
1\应看楼和相关文件后方可收楼.
2\可以发律师函并进入诉讼程序.
7 110网律师  2011-07-15 16:15
你好,可以追究违约责任,协商不成,起诉解决。可以委托律师处理。
8 110网律师  2011-07-15 17:58
可以的,需要与本律师详细联系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