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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问题
拆迁补偿问题 您好,请问本村村民间进行房屋买卖,双方在2004年签署购房协议,并且买方拿到房产本(房本名字仍为卖房名字)。买卖协议写明为购房款,买卖双方均有签字。现在房屋拆迁,卖方是否可以以买卖合同没有写明出让(包含宅基地和地上物全部补偿)宅基地为理由,要求获得宅基地的补偿。买方是否可以获得全部拆迁补偿
2015-11-21 21:16 151101……(北京-房山区) 已有 10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5-11-21 21:17
您好!本村村民之间可以买卖,卖房人的主张不会得到支持。
2 宋超律师  2015-11-21 21:20
本村村民之间可以进行房屋买卖,买方可以获得拆迁补偿
3 孙新律师  2015-11-21 21:22
按照你们之间的合同约定处理
4 顾倩团队律师  2015-11-21 21:31
您好,虽然没有改变房本的名字,协议生效,但是如果协议内容有显失公平等条款可以主张撤销,建议您电话咨询律师为您进一步分析
5 徐卫东律师  2015-11-21 22:18
你好,本村村民之间买卖可以。
6 赵江涛律师  2015-11-21 23:52
我长期代理二手房买卖纠纷的案件,可以看我的案例及文章;
还是聘请律师代理维权稳妥;如需代理,可以联系我
7 王艳玲律师  2015-11-22 17:22
可以主张买卖无效
8 姚志斗律师  2015-11-22 18:56
本村村民之间可以买卖,卖房人的主张不会得到支持
9 孙新律师  2015-11-23 09:51
本村买卖有效,北京京云房产律师团,详情可以电联
10 孙新律师  2015-11-25 09:29
可以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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