畏罪潜逃12年的故意杀人主犯胡华明被轻判11年的法律依据何在 律师您好!13年前胡华明出于报复,纠集同伙6人,用铁棍打、用洒瓶砸把一个在房间睡觉、没有任何防备,我年仅23岁的哥哥活活打死,案发后主犯纪青华等4名案犯先后归案,另一主犯胡华明负案潜逃12年于去年(2010年)10月抓获,于今年4月被安庆中级法院判有期徒期11年,民事赔偿7万元,“同案同罪不同罚”对此我们感到愤怒与不公!!而安庆检察院及中级法院均不受理我们的再次申诉,试问“我们有希望再次重审吗”
2011-07-14 14:18 不得不说(安徽-安庆)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7-14 14:42
同案中的罪犯可能有主从犯的关系,在案件中起的作用不同,最后判刑不同,这种同案同罪不同罚可能是正确的。
2 110网律师 2011-07-14 17:00
法院判决畸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