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毕业生,未毕业前,与劳动局和用人单位签订 培训 合同,因毕业证迟延,错过单位的通一签订合同 应届毕业生,未毕业前,与劳动局和用人单位签订 培训 合同,因毕业证迟延,错过单位的通一签订合同时间,被单位认定违约,要求2000元赔偿,校方应许下一次用工安排,学生档案现存学校,请问两千元拿的合理吗?如果不拿可以吗?对以后有影响吗?
2015-11-20 14:39 1448000297(辽宁-大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5-11-20 16:40
要看合同的具体内容。
2 隋新律师 2015-11-20 14:40
你好,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3 张俊杰律师 2015-11-20 17:36
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4 刘丹律师 2015-11-20 19:36
你好,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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